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首页 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正文
关于做好“十一”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
来源:     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4-09-29    浏览次数:

图书馆各部门:

    “十一”假期即将来临,根据学校会议及通知精神,101日(星期三)至7日(星期二)放假调休,共7天。节假日期间,为保障广大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,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,特将有关安全稳定工作强调如下:

一、思想上高度重视

   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,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责任,全面细致做好各项安全维护工作,将职工安全稳定工作抓紧、抓好、抓实,确保职工生命、财产安全,并引导职工自觉维护社会、校园和谐稳定,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。

二、做好节前的安全稳定教育

    各部门于放假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,加强安全工作,提高安全意识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中毒、防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工作。对本部门所管辖的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。

要教育职工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,提高个人安全意识,学习安全常识,防止出现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。要教育广大职工假期期间自觉维护学校和图书馆形象,遵纪守法,遵守社会道德规范,做守法公民,不做任何不利于安全稳定的事情。

三、严格职工出游和请销假制度

    十一期间,原则上不得以馆或各部门名义组织职工外出旅游。对于职工自发的出行活动,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,落实安全措施。要求职工乘坐具备正式营运资质的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;选择具备资质的旅行社,不单独出行,不去一些偏远的、危险性的旅游景点,避免出现意外事故;遵守当地的规定,礼貌待人,文明游玩;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水和饮食卫生,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;增强自我保护能力,确保人身财产安全。职工假期外出、旅游或回家探亲要向馆办报备,说明出行的时间和地点,按期返校。对未经准假擅自离校和无故不按期返校的职工,馆里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
四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

    节假日期间,各位外出职工一定要在外出之前关好自家门窗,切断电源,关闭水阀,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。职工假期驾车外出旅游探亲要注意行车安全,不酒后驾驶、带故障驾驶、超速行驶、无证驾驶、超员驾驶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确保安全。途中如发生盗窃、诈骗、被伤害等案件,请到就近公安部门报案,以便及时查处。

    节日期间,馆领导、各部室主任要保持24小时开机,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事项。

图书馆

2014929